(一)引进范围 第一层次: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科学家。 第二层次:具有国际影响力的、具备专业领军能力的专家、学者。 第三层次:具有较高国内影响力的、具备领军人才培养潜力的专家、学者。 第四层次:年龄在45周岁以下优秀专家、学者。 海归人员应在国外一流大学获博士学位,博士毕业后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有5年以上的科研经历,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研究水平。 国内应为本领域知名教授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 1.主持过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,且获得过国家科技奖(前3名)或省级科技奖二等奖(政府奖主持人); 2.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,省级优秀专家,省级特聘教授及相当学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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